2026 年个税税率表与速算扣除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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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税率表是分级的,不是"收入 × 一个税率"。真正计算时要先算出应纳税所得额,再找到对应级数,用"应纳税所得额 × 税率 − 速算扣除数"得出税额。

速算扣除数就是为了一步算出结果而预先算好的差额,不用逐级累加。

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

适用于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合并后的年度汇算。

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
1 不超过 36,000 元 3% 0
2 超过 36,000 至 144,000 元 10% 2,520
3 超过 144,000 至 300,000 元 20% 16,920
4 超过 300,000 至 420,000 元 25% 31,920
5 超过 420,000 至 660,000 元 30% 52,920
6 超过 660,000 至 960,000 元 35% 85,920
7 超过 960,000 元 45% 181,920

基本减除费用:每年 60,000 元(每月 5,000 元)。这就是常说的"起征点",但它减的是应纳税所得额,不是直接把 5,000 元以下免税这么简单。

按月换算税率表(年终奖单独计税用)

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
1 不超过 3,000 元 3% 0
2 超过 3,000 至 12,000 元 10% 210
3 超过 12,000 至 25,000 元 20% 1,410
4 超过 25,000 至 35,000 元 25% 2,660
5 超过 35,000 至 55,000 元 30% 4,410
6 超过 55,000 至 80,000 元 35% 7,160
7 超过 80,000 元 45% 15,160

年终奖单独计税时,把奖金总额除以 12 找到适用税率,再用奖金全额乘税率减速算扣除数。

劳务报酬预扣率表

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
1 不超过 20,000 元 20% 0
2 超过 20,000 至 50,000 元 30% 2,000
3 超过 50,000 元 40% 7,000

劳务报酬预扣时有 20% 的费用扣除(收入不足 4,000 元时按 800 元扣),稿酬在此基础上再打七折,实际按 56% 计入综合所得额。年度汇算时这四项合并后适用第一张表。

算一遍就懂了

假设月薪 20,000 元,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3,000 元/月,有一个子女教育扣除 2,000 元/月,无其他扣除。

第一步:算应纳税所得额

项目 金额
全年收入 240,000 元
减:基本减除费用 − 60,000 元
减:专项扣除(五险一金) − 36,000 元
减:专项附加扣除 − 24,000 元
应纳税所得额 120,000 元

第二步:查表定级

120,000 元落在第 2 级(36,000–144,000),税率 10%,速算扣除数 2,520。

第三步:套公式

120,000 × 10% − 2,520 = 9,480 元

全年应缴 9,480 元,占收入的 3.95%。

年终奖有个"多 1 元多交 2,310 元"的坑

年终奖单独计税时,税率是按"奖金 ÷ 12"确定的,但税额是按奖金总额算的。这个错位会在级数临界点附近造成税额跳变。

年终奖 ÷12 后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
36,000 元 3,000 元 3% 1,080 元
36,001 元 3,000.08 元 10% 3,390.1 元

多发 1 元,多交 2,310 元,到手反而少 2,309 元。

这是现行计税方式本身的特性,不是算错。如果奖金金额正好卡在临界点附近,可以让单位调整发放金额,或者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——两种方式都算一遍,取税额低的那个。

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目前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0 号),到期后如何处理要等后续规定。

两个容易搞错的地方

"起征点 5,000"不等于"5,000 以下不交税、以上全额交税"。 5,000 元是减除费用,要从收入里先减掉,再减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,剩下的部分才按税率表计算。

速算扣除数是算好的差额,不用自己逐级累加。 比如 120,000 元若手动分段算,要算 36,000×3% + 剩下的 84,000×10%,结果同样是 9,480 元。速算扣除数把这一步省掉了。

想直接看自己每月到手多少,用 个税计算器 按年度口径算一遍即可,支持工资、年终奖、劳务报酬等不同收入类型,全部在浏览器本地计算。

适用边界

  • 以上为国家统一税率,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自 2019 年起未变。
  • 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执行至 2027-12-31,到期后的衔接办法以官方公告为准。
  • 本文最后一次核对为 2026-10-24,如遇政策调整请以国家税务总局及「个人所得税」APP 口径为准。
  • 本文仅作信息整理,不构成税务建议。

以上内容依据公开来源整理。政策可能调整,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; 本文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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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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